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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专家库成员信息核查及补充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9浏览次数:10

关于开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专家库成员

信息核查及补充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艺术科研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开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专家库”成员信息核查及补充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信息核查

请有关单位对本单位在库专家开展信息核查,基础数据将分别发送至相关单位科研秘书(详见《各地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专家核实情况表》)。核查内容包括: 有无违法违纪情况;有无意识形态问题;有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有无发布不良言论情况;有无健康因素无法承担工作情况等。请各责任单位核查后提出明确意见。

二、专家补充推荐

推荐专家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研究领域属于艺术学方向,具体为:艺术基础理论、戏曲与曲艺、戏剧与影视、音乐、舞蹈、美术与书法、艺术设计、文化艺术综合。

3.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1959年4月后出生);少数优秀青年专家(年龄不超过40岁,1984年4月后出生)可放宽到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政府部门人员行政职务为正处级及以上。

4.科研能力强,学术造诣深,实际从事研究工作,一般应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和广泛的学术视野。

5.学风严谨、爱岗敬业、勇于开拓、善于创新,无不良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

二、信息报送

请各单位于4月23日前报送盖章后的《各地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专家核实情况表》《新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并于5月7日前组织本单位专家(含通过核查的在库专家及新增专家)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yskx.mct.gov.cn更新相关信息。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2286 3807     

邮箱:skk@fjut.edu.cn

 

附件:

1.各地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专家核实情况表

2.新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专家推荐表

 关于开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专家库成员信息核查及补充推荐工作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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