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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关于公布重点科研平台可展示成果评选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30浏览次数:141


各学院(部)、各有关科研平台、计划财务处:

为规范科研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促进成果转化,学校组织了重点科研平台的可展示成果评选活动和第16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成果参展推介。

本次成果评选和推介共有27个重点科研平台参加,分别以平台成果的实物、模型或宣传材料等形式参评。学校组织省内行业专家进行了现场评审,其中评选出12个建设良好的平台、7个建设合格的平台。

为鼓励科研平台加大成果产出与应用推广,经研究,决定对以上的科研平台拨付运行费奖励(详见附件1

请各科研平台根据《福建工程学院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闽工院科研〔20182号)文件规定,认真、规范、有效使用好经费,经费到账1年后结余经费将按原渠道收回并予以通报。

各科研平台615日前将运行费预算表纸质文档报送科研处(详见附件2)。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重点科研创新平台运行费奖励一览表.docx

附件2:福建工程学院科研创新平台运行费预算表.docx



科  研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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