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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8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5浏览次数:189


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8年度

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科研平台: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8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闽教办科〔201810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应有明确的研究方向,能够围绕国家和我省科技发展战略目标,以及我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开展具有开创性、探索性和前瞻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以及具有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

2.创新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实验环境,一般应以省级以上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依托。

3.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是本领域有突出贡献的杰出中青年专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岁,学术造诣深厚,创新能力突出,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发挥引领和凝聚作用。

4.创新团队研究实力和学术水平在国内应具有较明显的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创新潜力。研究骨干一般由4-6人组成,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技问题,专业结构合理。团队成员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较强的独立开展科研的能力,近三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二、材料报送

各申报团队应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务必于625日前将《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4份)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626451@qq.com

联系电话:0591-22863083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8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闽教办科〔201810号)



科  研  处

201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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