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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6浏览次数:82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报工作的通知.rar

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我省资源环境和生态系统保护科学研究的野外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福建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8年在我省遴选建设若干个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为获取长期野外定位观测数据并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的在闽高等院校和省属科研院所。

  二、申报条件

  申报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面向国家和我省战略需求及学科发展长远需要,遵循自然环境分异规律,具有典型区域或领域代表性,已正常运行三年以上,并具有连续三年以上的系统性观测实验数据。

2、具备满足观测需求的实验场地,有较为完善的观测实验基础设施:科研集中用房面积应在5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在500万元以上;观测实验场地、基础设施用地,应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具有未来二十年以上的土地使用证明。

3、具有较高的科学观测和实验研究水平,在省内外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有能力承担国家或我省重大科研任务。

4、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研究、技术支撑和管理队伍,科研人员总数应在10人以上。

5、承诺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观测和实验数据、仪器设备设施等科技资源按照有关规定对社会开放共享,为社会和科研提供共享服务。

6、依托单位及其业务主管部门能够保障人财物等相关支撑条件。

  三、申报流程

  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采取依托单位申请、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省科技厅组织评定的方式审批和建设,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依托单位组织编写《福建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申请书》并提交有关附件材料,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科技厅。

2、省科技厅对申报书进行初审合格后,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其开展实地考察并形成考察意见。

3、省科技厅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情况进行认定。

4、通过批准认定建设的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填写《福建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计划任务书》,经依托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省科技厅。

  四、注意事项

1、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应体现地域和研究特色,使用名称必须规范,其最终目标是成为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为此必须严格把关,每个业务主管部门推荐数最多不超过2家。

2、《福建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申请书》纸质件一式六份,并加盖依托单位和归口推荐部门公章后,寄至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时盛英收(邮寄地址:福州市北二环西路122号,邮编:350003,电子邮箱:zdsys@fjkjt.gov.cn)。

3、申报截止日期:2018930日,逾期和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报告不予受理。

4、申报工作结束后,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请申报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5、本通知同时在省科技厅网站公布,《福建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已在该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fjkjt.gov.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时盛英省生产力促进中心,059187881307 

  胡少华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059187882899 

  附件:福建省野外科学观察研究站建设申请书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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