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30浏览次数:49
关于组织开展改革开放40年高校科技创新成就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改革开放40年高校科技创新成就推荐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8〕26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改革开放40年高校科技创新成就推荐工作的通知》(便函〔2018〕158号)要求,现将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学校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本次推荐从1978年以来各个不同时期、质量和贡献突出的重大科技创新成就。
(一)重大科学前沿创新。主要指创新性地解决了重大科学问题或创新了研究领域(方向)。
(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主要指突破了行业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或系统解决方案、开辟新领域的变革性技术或颠覆性技术。
(三)显著效益成果转化。主要指成功实施了重大成果转移转化,取得巨大社会经济效益或催生了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
(四)特殊意义标志事件(人物)。主要指推动高校科技改革进程、触发高校科技创新观念更新或促成重大科技创新突破的关键性、标志性事件或人物。
二、推荐名额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学校将遴选后择优按教育厅限额5项推荐申报。
三、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填写《改革开放40年高校科技创新成就推荐简表》,于
附件:
1、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改革开放40年高校科技创新成就推荐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8〕263号)
2、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改革开放40年高校科技创新成就推荐工作的通知(便函〔2018〕158号)
3、改革开放40年高校科技创新成就推荐简表
科 研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