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19浏览次数:429
科技创新政策研究中心(福建工程学院)
2018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科技创新政策研究中心(福建工程学院)是以围绕国家和福建省发展战略、紧跟科技创新前沿、围绕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等方面的重大需求,在科技创新制度体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创新金融政策支持、科技创新成果保护研究等四大领域开展理论研究与政策探索。为更好地构建国内具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政策研究平台,中心面向海内外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发布2018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资助海内外科研工作者参与中心的研究工作。此次开放基金中心拟投入5万元设立开放课题,特制定本指南,以便本领域相关研究人员申请开放课题时参考。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校外科技工作者,其中在读博士生需其博士生导师同意并推荐,没有高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技工作者需要两位同领域正高职称专家推荐。
为促进交流合作,优化项目管理,项目组成员需至少包含一名福建工程学院的本研究中心老师。
申报者需由所在单位推荐方可提出申请。
二、优先资助领域
1.发达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协调性研究;
2.科技政策效果评价研究(可选取一项重点政策作为研究对象);
3.中印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比较研究;
4.科技政策方面的自拟课题;
5.与科技政策相关的自选项目。
三、项目类别、研究时限、资助额度和预期成果
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3万、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1万,研究时限不超过2年。
重点项目预期成果至少包含1篇CSSCI来源期刊论文或1部专著需要在省级出版社以上出版,一般项目至少包含1篇北大核心以上期刊论文。以“科技创新政策研究中心(福建工程学院)”,英文名“Science & Technology Innovation Policy Research Center (Fuj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为第一单位。
四、申报截止时间及评审方法
1.项目申请人须填报《科技创新政策研究中心2018年度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寄送至本研究中心,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包括: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发送本研究中心。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2.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研究中心将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有关专家评审论证,择优予以立项资助。
五、有关说明
1.获准资助的课题应按规定,每隔半年向研究中心通报课题进展情况。本研究中心根据进展情况有权终止资助研究课题。课题结束后,申请者须在3个月内向研究中心提出验收申请,提交结题报告书和工作总结、学术论文等相关资料。对于在本年度资助课题研究中获得较突出成果的申请人,本研究中心将在下一年度继续予以资助。
2.课题如无法按期完成或要求变更计划,须提前一个月向研究中心提出书面报告。
3.开放课题执行起始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起。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南路33号
联系人:杨老师 邮政编码:350118
电 话:22863083
Email: 735102981@qq.com
附件: 科技创新政策研究中心2018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
科技创新政策研究中心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