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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理工大学学术讲座申请、发布及酬金发放流程

发布时间:2018-12-14浏览次数:695

一、学术讲座申请流程

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请和审批,不再接受纸质申请

第一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https://ehall.fjut.edu.cn/new/index.html),点击“学术讲座申请”模块。

第二步:进入教师身份界面,点击左上方“申请填写”,填写申请表相关信息。

第三步:提交申请,“下一步”选择二级学院分管领导,讲座申请进入审批流程。

注意事项:

1.学术讲座申请进入审批流程后,申请人可在网上办事大厅跟踪审批流程。审批流程为:


2.请提前三天在网上申请。

3.“讲座开始时间”和“讲座结束时间”应如实填写。

二、学术讲座发布流程

学术讲座信息需提前在学校主页、科研处网站和二级学院网站发布,其中学校主页由科研处综合科负责发布,科研处网站和二级学院网站由二级学院负责发布

第一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https://ehall.fjut.edu.cn/new/index.html)学术讲座申请科研处审批通过,并点击“导出表格”,复制弹出页面中的讲座申请表,备用。

第二步:登录科研处网站管理后台(http://webplus.fjut.edu.cn/login.jsp?_p=YXM9MSZwPTEmbT1OJg)。

第三步:选择“文档管理”,点击“学术交流”,点击左下方“增加”。

第四步:在弹出的文章编辑页面中鼠标右键“粘贴”(ctrl+v),并输入文章标题(格式为“学术讲座-******”或“苍霞讲坛-******”)。

第五步:点击“发布”。


三、学术讲座酬金发放流程

讲座人的酬金发放因财务系统的升级稍作调整,酬金由主办单位、科研处、人事处分别登录相应财务系统进行登记、打印和签字盖章,最后由经办人统一报送计财处。

第一步:讲座结束后三天内在网上办事大厅提交附件材料(讲座人现场照片、听众现场照片、讲座新闻报道截图)、填报听众人数,并打印相关材料(包含审核信息的讲座详情页面、讲座人现场照片、听众现场照片、讲座报道截图、“津贴劳务核报单”)。

第二步:经办人登录财务系统填报讲座人身份证、银行卡、本学院拟支付酬金金额等相关信息,打印“校外人员劳务发放表”,学院签字盖章。

第三步:将打印好的附件材料报送科研处综合科。

第四步:将讲座人身份证信息报送科研处负责人,科研处打印校外人员劳务发放表(科研处支付部分)并签字盖章。

(第五步):需人事处支付部分费用的,将讲座人身份证信息报送人事处,人事处打印校外人员劳务发放表(人事处支付部分)并签字盖章。

第六步:携带签字盖章的两张(或三张)校外人员劳务发放表、劳务核报单、学术讲座详情页面到计财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