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1-20浏览次数:425
关于申报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详见附件1),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充分重视,要在前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的基础上,及时召开专门会议传达通知精神,动员组织教师申报;聘请高水平专家召开申报辅导报告,对申请书进行反复修改;协助项目申报人正确完成在线填报的申报材料;拟申请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的台籍教师,学院安排专人共同对申请书进行修订。
2.请项目申报人根据《通告》要求,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条例》、《指南》、《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及相关办法均可在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阅,请认真关注《指南》中的共性要求(如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等),同时认真阅读并遵守各学科以及各项目类型的个性要求。
4.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具体要求及填写方法请参考“通告”、“指南”、“2019年度项目申请培训手册”(详见附件2)。没有系统帐号的申请人请与各学院科研秘书联系申请开户。
5.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6.请各二级学院(部)于2019年2月24日前提交申请书的电子文档并汇总报送科研处。科研秘书要对申请人的申报条件、申请书所填内容等进行初审,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根据提交的申请书,科研处将组织召开专家辅导会,时间拟定于2月26日至3月1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7.请各项目申报人根据初审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完善,于2019年3月8日16:00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将信息表的电子版报送到所属学院(部)。二级学院(部)在线审核各项目申报材料,经审核修改后申请人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二级学院(部)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申请书一式两份(要求双面打印,两份申请材料必须均为原件),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8.2019年3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部)提交《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3),电子文档发送到xufang508@163.com。
9.2019年3月12日前,各二级学院(部)将正式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人申请书纸质材料2份(如有附件请装订在申请书后面)】、《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版1份报送科研处。注意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版申请书版本编号必须一致。
10.请各单位严格遵守学校的申报时间安排。
11.未尽事宜请联系:2286 3081 邮箱:xufang508@163.com。
附件:1.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2019年度项目申请培训手册
3.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科研处
2019年1月20日
附件1: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doc
附件3: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