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21浏览次数:66
各有关单位:
我校老师自筹经费申请的专利,由福建省划拨的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转为第一发明人的科研项目经费,作为“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的科研经费使用。
根据《福建工程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闽工院科研〔2017〕2号),福建省划拨的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的经费使用应围绕专利的开发和申请, 以及专利授权后年费的开支等。列支范围具体为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和劳务费,其中劳务费比例不超过50%。预期成果为专利等知识产权申请。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组织实施研究计划,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附件:福建工程学院专利资助经费转科研项目立项表
科 研 处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