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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高校科技和社科统计年报工作暨科研项目与成果收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4浏览次数:269

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高校科技和社科统计年报工作

暨科研项目与成果收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科研统计数据是福建省教育厅和教育部评价学校办学质量和发展水平的重要依据,是学校实现“三大目标”的重要考核数据,也是学校考核各二级学院(部)完成科研任务的重要依据。为做好2020年度全国高校科技和社科统计年报工作暨科研项目与成果收集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我校科技和社科统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数据的统计时限

202011日~20201231

二、报表责任人

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数据提供第一责任人,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和各部门综合科负责人负责收集、统计的具体工作。

三、承担统计的部门

1.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省(市)级科研平台与人文社科研究机构(详见附件1)。

四、统计任务

详见附件2,相关参考资料可到科研处网页→下载中心→综合管理文档中的“统计年报参考材料”查询。

五、重要说明

录入科研管理系统

请务必通知项目(成果)负责人于202117日(第17周星期四)前将尚未录入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的立项项目、成果(含论文、论著、咨询报告、技术报告、专利、获奖等)录入系统,尚未审核的成果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佐证材料等)统一交给科研秘书汇总后务必于111日前报送科研处。具体要求如下:

1.论文

    学校署名若只有我校,必选“单独”;不是依托项目产生的论文、著作、咨询报告等社科类科研成果请选择“无依托项目研究成果”;每篇论文的作者按照署名顺序全部录入系统;核心及以上论文(北大核心、CSSCI、人大复印资料、CSCDSCIEI等)需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查收报告,普通期刊论文提供期刊原件或复印件;被三大检索(SCIE/EI/ISTP)SSCI收录的以中文发表的论文,登记论文信息时必须填写英文标题。

2.著作

包括专著、编著、教材等,原件一份送科研处复核并存档。

3.技术标准和咨询报告

技术标准需提供纸质标准书原件,咨询报告需提供盖有采纳部门印章的采纳证明原件。

4.其他科研成果

科研获奖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须有二级学院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字样并盖章);书法书画等艺术作品需提供相关单位采纳证明原件或证书复印件(须有学院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字样并盖章),等等。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质量。请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积极组织,按照统计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数据的收集、审核、统计和报送等各环节工作,确保质量。

特别提示:资产处将学校合资、控股企业的相关数据一并整理报送科研处。

2.时间安排

1)各二级学院、相关的机关部(处)所承担任务的数据表格务必于2021111日前报送科研处,包括:

①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盖章的纸质表格一式一份。

②电子文档发送至kycb@fjut.edu.cn

3.问题咨询

统计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科研处有关人员:

自科项目:李老师,电话 2286 3080

社科项目:温老师,电话 2286 3516

横向项目:杨老师,电话 2286 3077

科研成果:王老师,电话 2286 3082

科研平台:杨老师,电话 2286 3083

其他问题:王老师,电话 2286 1852

 

附件:1.省级科研平台与人文社科研究机构表

      2.统计任务表

      3.2020年度科技社科统计年报报表(共16张)

 

 

 

                        福建工程学院

                        20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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