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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7浏览次数:175


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充分重视,要在前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的基础上,及时召开专门会议传达通知精神,动员组织教师申报;聘请高水平专家召开申报辅导报告,对申请书进行反复修改;协助项目申报人正确完成在线填报的申报材料。

2.请项目申人根据《通告》要求,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条例》、《指南》、《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及相关办法均可在基金委网http://www.nsfc.gov.cn/查阅,请认真关注《指南》中的共性要求(如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等),同时认真阅读并遵守各学科以及各项目类型的个性要求。

4.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具体要求及填写方法请参考通告指南没有系统帐号的申请人请与各学院科研秘书联系申请账号

5.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6.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依据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形式审查明细表的相关要求,对本单位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请各有关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单位所申报的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书提出修改建议,并于2021年2月中下旬将最后一轮的相关修改建议反馈给各项目申请人。

7.请各项目申报人根据修改建议,项目申请书进一步提炼之后务必于2021年3月916:00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二级学院(部)在线审核各项目申报材料,经审核修改后申请人务必于3月12日15:00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逾期将无法提交。

8.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阶段申请人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材料等附件均需在线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人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合作单位名称、合作者姓名等)

9.经科研处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书,科研处将通知科研秘书及项目申请人,请项目申请人按要求更正后在信息系统中进行更换。系统重新开放提交的具体时段、时长,将由科研处根据申报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10.2021年3月12下班前,各二级学院(部)将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形式审查明细表》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版1和电子版报送科研处。

11.请各单位严格遵守学校的申报时间安排。

12.咨询联系人:

各学院科研秘书

科研处黄旭方(联系电话:22863081寒假期间转接手机     

邮箱:xufang508@163.com)

 

附件: 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材料

                                                  

                                                  2021年1月27日

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