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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2浏览次数:106

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部):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18号)转发给你们。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强调如下:

1.结题范围:2016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2016-2018年立项的社科类项目。

2.各学院(部)科研秘书务必于514日(星期五)下班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科研处:

纸质材料

1.《结题汇总表》一式1份;(学院提供汇总表)

2.《结题报告书》+佐证材料(装订成1册)一式1份,与汇总表序号一致。

电子版材料

1.《结题汇总表》;

2.《结题报告书》;

3.佐证材料(PDF,大小不超过3M

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并按照“序号+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文件夹,序号应与结题汇总表对应。一个项目的结题报告书(word版)和佐证材料(PDF版)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3.佐证材料尽量精简,只需要满足最低条件即可。如论文,只需要项目负责人第一作者的论文一篇,包括刊物封面页,目录页中包含本文的页面,论文首页及含标注项目编号的页面即可。

4.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申请结题,上传结题材料电子文档。

5.本次结题工作,不受理 2016年以前立项项目的结题申请。

6.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2863080 邮箱:519596861@qq.com(自科)

联系电话:22863516 邮箱:hywen@fjut.edu.cn(社科)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2021结题报告书

3.2021结题汇总表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zip

 

           科研处

            202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