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05浏览次数:185
根据《福建工程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2017修订版)》(闽工院人〔2017〕97号)及《福建工程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补充规定》(校人事〔2019〕25号)中“一事一议”相关规定,经作者申请、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查、科研处审核、校学术委员会审定,拟对以下学术论文的科研工作量重新核定:
1.互联网经贸学院许建伟老师发表在《科研管理》的“外部审计质量对企业创新活动的作用机制研究”按75分核算。
2.管理学院徐林明老师发表在《中国管理科学》的“动态综合评价中的数据预处理方法研究”按75分核算。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请用书面形式向科研处和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反馈。
联系电话: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 2286 3310科研处 2286 3082
科 研 处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