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08浏览次数:143
关于“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校发展基金专项申报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人才培养、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研究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并以此推进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学校决定设立福建工程学院“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校发展基金专项研究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7日-2021年12月13日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者只能申请一个课题,一个课题组的负责人和成员不能参加另外的课题,鼓励跨学科组成课题研究团队。承担校发展基金及校党史学习专项课题未结项的,不得申请本课题。
2.本项目面向全体教师和党务工作者;申报人应该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理论水平,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申报人所在单位应为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提供支持和必要保障条件。
3.申报人需围绕学习领会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自身前期研究基础,凝炼、设计申报选题。申报选题应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学校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确定,项目级别为校级科研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2万,资助10项左右。
四、项目中期管理与结项
立项项目需在2022年12月前完成研究任务;成果形式为与课题切实相关的论文、研究报告、经验做法被媒体宣传报道。以相关论文为成果结题的项目,主持人需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研究论文及结题报告;以研究报告为成果结题的项目,需提交不低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1篇及结题报告;以研究成果被媒体宣传报道为成果结题项目需被报道2次(篇)或以上及结题报告;原则上成果需标注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等相关信息。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负责组织推荐工作,确定申报课题并按要求填写《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校发展基金专项申报书》、《申报汇总表》,请于12月13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科研处社科项目管理科(行政楼706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22863807
附件:1.专项申报书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校发展基金专项申报书.doc
2.申报汇总表附件2 申报汇总表.xls
科 研 处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