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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科联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百场 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报告人和选题征集 及举办场次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8浏览次数:109

各设区市和高校社科联,各有关高校和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社科院科研管理部门,各学会(研究会):

    为组织开展好2022年福建省百场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现就报告会报告人和选题征集及报告会举办场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会选题要求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

2宣传阐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

3宣传阐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4宣传阐释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一次全会精神,宣传阐释我省改革发展中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的选题,如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推进民主政治和法治福建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打造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加快乡村振兴、老区苏区发展,加强数字福建、海上福建和生态省建设,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大力发展民生社会事业,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等;

5、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深入挖掘宣传红色文化、朱子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闽都文化、畲族文化等福建地方历史文化;

6、公众关注的社会科学前沿知识选题。

    二、报告人推荐条件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荐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扎实、讲课效果良好的报告会专家人选。

1、省部属高校、省委党校省直研究单位、省级学会(研究会)推荐的报告人一般应具有正高职称;

2、省直实际工作部门推荐的报告人一般应具有厅级领导职务;

3、设区市社科联推荐的高校、党校、研究单位报告人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4、设区市社科联推荐的实际工作部门报告人一般应具有处级以上领导职务。

三、报告会申报场次

2022年福建省百场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实行举办场次申报核准制和补助每场4000元经费包干制。设区社科联组织本地区的申报工作,汇总后统一向省社科联提出2022报告会申办若干场次,经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审定同意后印发《2022年福建省百场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举办场次清单》。省社科联根据清单确定的举办场次和补助标准,联合省财政厅,以转移支付的方式各设区市社科联拨付报告会若干场次补助经费,由市社科联拨付给承办单位。各地各单位要在202212月底前完成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审定的报告会场次。本年度内未能完成原定场次的,次年不能申报。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将《2022年福建省百场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报告人和选题推荐表》汇总后,于2022121日前报送省社科联学会部(含电子版)。各设区市社科联同时还须汇总报送本地区本单位2022年福建省百场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举办场次申报表》联系人:李培鋗,电话:0591-83782948,邮箱:juan2935@163.com

2各地各单位举办报告会应从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印发的《2022年福建省百场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报告人和选题清单》中自行挑选报告选题和报告人。

3报告会补助经费可用于报告人课酬、交通、食宿和报告会场地租金、会场布置等开支,不足部分由举办单位负责。

 

附件:1.2022年福建省百场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报告人和选题推荐表.doc

            2.2022年福建省百场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举办场次申报表.doc

 

 

                             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