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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以“赛马制”开展物体表面消杀应急科研攻关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8浏览次数:80

关于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以“赛马制”开展 物体表面消杀应急科研攻关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以“赛马制”开展物体表面消杀应急科研攻关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2〕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闽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业(不含厦门),如申报单位是高校和科研院所,必须有消杀设备生产经验的合作企业。

2.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3.申报人员务必于423日前在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申请书的撰写并提交申报单位,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务必于424日前在线完成项目审核并提交学校。

4.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黄旭方        联系电话:2286 3081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以“赛马制”开展物体表面消杀应急科研攻关项目的通知

 研 处

                                 2022年4月18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以“赛马制”开展物体表面消杀应急科研攻关项目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