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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校发展基金专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9浏览次数:10

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校发展基金专项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学校决定设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校发展基金专项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每个申请人限报一个课题,课题组负责人不能同时参与其他课题,鼓励跨学科组成课题研究团队。承担校发展基金及其专项课题未结项的,不得申请本课题。

2.申请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理论水平,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申请人所在单位应为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提供支持和必要保障条件。

3.申请人需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结合自身前期研究基础自拟题目。基础研究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项目级别为校级科研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5万元。

三、项目结项

1.立项项目需在2025年10月前完成研究任务并办理结项手续;成果形式为与课题切实相关的论文或研究报告。

2.以期刊论文为成果结项的项目,须提交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期刊论文;以研究报告为成果结项的项目,须提交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研究报告和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党政部门采纳或市厅级及以上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证明材料。

3.原则上期刊论文及证明材料须标注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等相关信息。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

请各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专项申请书》(一式3份)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专项申请汇总表》(一式1份)纸质版报送科研处,同时将以“申请人名字”命名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专项申请书》电子版和以“单位名称”命名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专项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22863807

邮箱:skk@fjut.edu.cn

 

附件:

1.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专项课题指南

2.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专项申请书

3.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专项申请汇总表

 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校发展基金专项申报的通知.rar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