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27浏览次数:59
各学院、各科研平台:
根据《福建工程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2017修订版)》和《福建工程学院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为了促进我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工作,更好地宣传我校科研研发与技术服务成果,促进学校科研成果的转移转化,增进企业、地方政府对我校科研成果的了解,经研究,决定开展省市厅级科研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详见附件1名单)成果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平台须有可供科研成果长期展示的场地。
二、展出内容可包含实物或模型、平台成果宣传材料(含展板、海报、宣传册、宣传片等)等。
三、成果要求
1.能充分展示平台的研究方向和研究成果,以及平台的研究特色。
2.展板或海报
建议大小按宽0.9米、高1.2米设计,每块展板包含以下信息但不限以下信息:
(1)成果简介:200字左右;
(2)图片(含图表):2~3张,要求有图注;
(3)创新点:100字左右。
四、时间要求
1.各平台认真开展已有创新成果的收集整理工作,相关文字材料按照《福建工程学院科技成果登记表》(附件2)填写,同时附上相关图片(JPG格式等),于4月15日前汇总到所在学院;各学院科研秘书4月18日前统一将材料报送科研处。
2.学校将于4月20日起组织专家对平台的成果展示进行现场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5月中旬公布评审结果。
五、其他
1.学校将对评审结果优秀的科研平台给予适当的奖励,作为平台运行费拨付的主要依据之一。
2.电子邮箱:cgk@fjut.edu.cn
科 研 处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