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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第十五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1浏览次数:117

各学院(部):

现将《关于开展第十五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闽科协学〔20221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一)评选范围。包括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科学研究、应用技术等方面的优秀学术论文。

(二)发表要求。201911日至20201231日期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学术刊物或正式出版的国际性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

(三)论文成果、版权。应属于福建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且第一作者须为在闽科技工作者(以发表论文时人事关系所在为准)。

(四)第一作者要求。论文申报者应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以发表论文的署名为准。论文第一作者当届限报一篇论文参评。以课题组署名发表的论文,限报主要完成人员3人。

(五)其他事项详见附件。

二、报送材料

请于2022829日将以下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科研处(行政楼602),同时将《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表》《第十五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推荐情况统计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327397784@qq.com。因学校需要组织初评,写明评审意见、提出建议授奖等级等,请务必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一)《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表》一式7份(其中6份不填作者姓名及作者相关情况)。

(二)学院盖章的《第十五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推荐情况统计表》1份。

(三)论文全文(原文),发表该论文的学术刊物的抽印本(封面及目录复印件),论文中文摘要(500字以内),各一式7份(其中5份遮盖作者个人信息和工作单位);凡在国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须附上中文翻译材料,以及作者本人关于知识产权所有者的说明,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申报作者与通讯作者不一致的,应提交通讯作者的授权书。

 

    附件:关于开展第十五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闽科协学〔202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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