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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校发展基金专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6浏览次数:114

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校发展基金专项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学习、宣传、研究、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推进党的理论创新,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学校决定设立福建工程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校发展基金专项研究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9月6日-2021年9月14日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者只能申请一个课题,一个课题组的负责人和成员不能参加另外的课题,鼓励跨学科组成课题研究团队。承担校发展基金及其专项课题未结项的,不得申请本课题。

2.本项目面向全体教师和党务工作者;申报人应该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理论水平,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申报人所在单位应为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提供支持和必要保障条件。

3.申报人需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自身前期研究基础,凝炼、设计申报选题。申报选题应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可依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结合自身工作自拟题目。

三、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学校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确定,项目级别为校级科研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5万资助10项左右。

四、项目结项

1.立项项目需在2023年12月前完成研究任务并办理结项手续;成果形式为与课题切实相关的论文、研究报告、被媒体宣传报道的经验和做法

2.以相关论文为成果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研究论文及结题报告;以研究报告为成果结题的项目,需提交不低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1篇及结题报告;以研究成果被媒体宣传报道为成果结题项目需被报道2次(篇)或以上及结题报告。

3.原则上成果需标注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等相关信息。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负责组织推荐工作,确定申报课题并按要求填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校发展基金专项申请书》、《申报汇总表》,请于9月14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科研处社科项目管理科(行政楼706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22863807

邮箱:skk@fjut.edu.cn

 

附件: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项课题指南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项申请书

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项申报汇总表

 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校发展基金专项申报的通知.rar

                            

                              科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