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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科研成果及项目 录入系统以及相关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6浏览次数:201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学校科研综合评价以及对二级学的科研工作考核,请务必于2022年9月23日前完成所在部门教职工的科研成果及项目的录入与审核工作。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计算按照《福建工程学院科研综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闽工院科研〔2021〕3号)执行。

2.本次录入审核主要包括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的论文、专著、专利、奖励、咨询报告、技术标准等科研成果,以及立项的纵向、横向等科研项目。

3.无客观原因未按时录入的20219月1日之前(不含)的科研成果与项目,原则上不再增补。

4.科研成果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其中:“三高论文以及其他核心以上论文(含(北大核心、CSSCI、CSCD等)需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查收报告原件(核对无误后科研处可将复印件留底);专著需提供纸质出版物3本;专利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电子版(有证书纸质原件的也需提供留底);标准需提供纸质标准书原件;咨询报告需提供盖有采纳部门印章的采纳证明原件;奖励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书法书画等艺术作品需提供相关单位采纳证明原件,等等。

5.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相关人员:

  自科项目:2286 3081  黄老师,2286 3080  李老师

  社科项目和奖励:2286 3807  杨老师

  横向项目、自科奖励等科研成果:2286 3077  张老师

   专利、标准、软著、工法等成果:2353 7753  郑老师

  科研创新平台:2286 3083 杨老师

  论文、专著、咨询报告及其他奖励等科研成果:2286 3082  王老师

                                  

 

 

   

                                 2022年9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