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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7浏览次数:520

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以下简称《通告》),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项目申人根据《通告》要求,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条例》、《指南》、《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办法均可在基金委网http://www.nsfc.gov.cn/查阅,请认真关注《指南》中的共性要求(如申请条件、限项申请规定等),同时认真阅读并遵守各学科以及各项目类型的个性要求。

3.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具体要求及填写方法请参考通告指南没有系统帐号的申请人请与各学院科研秘书联系申请账号

4.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5.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重新生成2023年版本,切勿使用2022年版本)。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6.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7.2023年,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8.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即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2项(由原来的参与不限项变化为参与限2项);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9.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阶段申请人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材料等附件均需在线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人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10.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依据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形式审查明细表的相关要求,对本单位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请各有关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单位所申报的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书提出修改建议,并于20232月中下旬将相关修改建议反馈给各项目申请人。

11.请各项目申报人根据修改建议,项目申请书进一步提炼之后务必20233月612:00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二级学院(部)在线审核各项目申报材料,经审核修改后申请人务必于3月9日15:00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逾期将无法提交。

12.经科研处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书,科研处将通知科研秘书及项目申请人,请项目申请人按要求更正后在信息系统中进行更换。系统重新开放提交的具体时段、时长,将由科研处根据申报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13.项目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之前,应先将个人信息进行更新完善。申报期保持手机畅通,经常关注邮件通知并通过信息系统查看《申请书》的状态,如显示“退回修改”状态,需查看退回原因,及时修改后重新提交。在申报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书后,如需要修改,还可以提出退回申请。申请书状态如显示“等待依托单位确认”,可以联系学院科研秘书退回;如果状态显示“NSFC未接收”,表明申请书已通过学校审核,需要联系科研处予以退回。

14.20233月10下班前,各二级学院(部)将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形式审查明细表纸质版,一式一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科研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15.请各单位严格遵守学校的申报时间安排。

16.咨询联系人:

各学院科研秘书

科研处黄旭方(联系电话:22863081  邮箱:xufang508@163.com)

 

 

附件: 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材料

 

  

                                                            2023年1月17日

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