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31浏览次数:272
建筑新能源与节能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福建工程学院)2023年度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
本重点实验室针对福建区域产业经济发展需求和气候环境特点,主要从事多孔介质超绝热清洁高效燃烧机理,太阳能及浅层地热资源高效转换和热湿环境与空气品质调控等方面的理论及技术研究工作。为促进本领域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形成和发展,提高学术和科研水平,开展交流合作,设立建筑新能源与节能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根据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的有关管理条例和规定,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将资助意义重大、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显著、具有产业化前景、属于学科发展前沿或优先发展领域、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一、资助对象
主要申报对象为985、211高校的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校外科技工作者,其中在读博士生需其博士生导师同意并推荐,没有高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技工作者需要两位同领域正高职称专家推荐。申报对象须主持过国家基金课题或项目组成员主持过3项国家基金课题。
同时,申报者还需由所在单位推荐方可提出申请。
为加强开放合作,项目组成员应包含一名以上(含)相应科研平台的我校教师。
二、优先资助领域
1)新型强化传热与控制技术;
2)燃气在多孔介质中清洁燃烧机理、燃烧方法研究、高效低污染燃气燃烧技术研究;
3)太阳能及浅层低热资源高效转换、换热器高效传热与污垢热阻调控;
4)热湿环境与空气品质调控研究、新型遮阳方法与材料研发。
三、资助额度和预期成果
开放基金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两年,主要分为两类:
1)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3万元;
2)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
重点项目预期成果原则上至少包含1篇以该平台为第一署名单位的SCI期刊论文或两篇EI期刊论文。一般项目的预期成果根据平台类型调整相应标准,原则上不低于重点项目要求成果的50%。
开放基金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等,须注明由福建工程学院科研平台开放基金资助,并以“建筑新能源与节能福建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福建工程学院)”,英文名“Key Laboratory of Renewable Energy and Energy-saving in Buliding(Fuj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Fujian Province University ”为第一单位,注明由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并标注项目号。
四、申报截止时间及评审方法
1)5月29日前,各相关平台在平台网站和学校科研处网站发布开放基金申报指南。
2)6月19日前,各相关平台完成项目申请材料受理和初审。
3)9月11日前,各相关平台完成申报项目的专家评审和学术/技术委员会评审,报科研处审定后在平台网站和科研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科研处下达立项通知。
4)10月11日前,各相关平台完成项目任务书签署,报送科研处下达科研经费。
五、有关说明
1)请根据建设目标和任务,认真拟定申报指南,组织好申报工作。
2)各科研平台负责对开放基金项目进行指导和进度检查,促使按期达到预期研究目标,获得良好的研究成果。如出现逾期未结题的,将暂停该平台的开放基金申报组织资格。
3)各平台的项目申报和验收材料可基于附件提供的模板进行修订。
4)开放基金经费不外拨至外单位,在福建工程学院报销使用。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9号
联系人:戴老师 邮政编码:35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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