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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专利转化运营体系建设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13浏览次数:54

为进一步突出我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质量导向和转化运用导向,切实提升学校专利质量,更好适应、支撑、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工程学院专利管理暂行办法》,围绕构建福建工程学院专利转化运营体系,根据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5年,学校专利转化运营体系更加完善,专利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与研发创新活动有机融合,学校专利质量明显提升,专利运营能力显著增强,高价值专利授权率和实施率显著提升。

运营载体

学校成立“知识产权顾问服务团”,依托知识产权处和福建工程学院技术转移中心协助学校和各二级单位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与转化运营工作。

(一)“知识产权顾问服务团”职责

1.根据实际需求协助组织资源开展专利导航和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

2.协助科研处对外部专利代理机构进行质量监控提高专利质量;

3.学校和各二级单位开展专利转化等知识产权工作提供咨询;

4.协助学校和各二级单位进行专利转化运营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贯彻;

5.根据学校和各二级单位需要,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

6.协助科研处和发明人团队完成专利转让许可备案程序;

7.根据专利转化相关政策,进行相关奖励补助项目的申报;

8.根据学校要求与外部专利转化运营机构进行工作衔接;

9.协助学校开展专利开放许可工作;

10.协助科研处开展技术转移机构运行工作;

11.协助科研处开展各级知识产权(专利)相关评奖评优申报工作;

12.协助二级单位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实务技能培训;

13.高价值专利培育和转化运营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二级单位职责

二级单位是学校专利转化运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知识产权顾问服务团”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发明人团队的管理方(包括各二级学院、学校相关研究平台),是专利转化运营工作的重要组织者。其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开展本单位高价值专利培育和转化的政策宣传贯彻、实务培训;

2.组织征集专利开放许可等转化运营项目;

3.组织征集本单位发明人专利转化意向;

4.为“知识产权顾问服务团”开展服务提供必要便利支持。

(三)发明人团队职责

发明人是学校专利转化运营体系建设的主要受益者,是“知识产权顾问服务团”的核心服务对象。其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需要参加二级学院和学校的专利转化相关政策的宣传贯彻、实务培训;

2.积极申报专利开放许可等转化运营项目;

3.为“知识产权顾问服务团”开展服务提供必要协助;

4.完成专利转化相关信息填写等基础工作;

5.对授权专利提出转化运用的设想或计划。

三、收益分配

在《福建工程学院专利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对专利转化运营相关载体的考核按照以下方式执行:

(一)“知识产权顾问服务团”考核机制

“知识产权顾问服务团”由科研处、技术转移中心和知识产权专业教研人员(3名)、研究生助理(3名)组成,结合年度工作量和专利转化相关政策项目收益情况,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绩效考核:

1.基本绩效

考核学年内服务完成的转让或许可专利等转化交易备案合同数量30项以上的(含),顾问服务团成员中知识产权专业教研人员每年的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减半。

2.绩效扣减

(1)若考核学年内服务完成的转让或许可专利等转化交易备案合同数量不足15项,学校扣除顾问服务团成员中知识产权专业教研人员基本绩效的40%;

2考核学年内服务完成的转让或许可专利等转化交易备案合同数量15项以上(含)不满30项的,学校扣除顾问服务团成员中知识产权专业教研人员基本绩效的20%。

3.绩效奖励

学校根据顾问服务成效指标对“知识产权顾问服务团”中知识产权专业教研人员进行绩效奖励:

1若考核学年内服务完成的转让或许可专利等转化交易备案合同数30项以上或转化总金额150万元以上,给予顾问服务团奖励绩效2万元;

2)在第(1)点所述指标基础上,服务完成的转让或许可专利等转化交易备案合同数每增加20项或转化金额每增加50万元,给予顾问服务团奖励绩效相应增加2万元。

3)“知识产权顾问服务团”团队内部成员的绩效由团队负责人根据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4.研究生助理津贴由学校按照学生助研岗位津贴统一发放,不受考核影响。

(二)二级单位考核机制

学校按照各二级单位完成专利转化项目获得政策奖补收益总额的5%,发放该单位的奖励绩效。

(三)发明人考核机制

学校按照发明人完成专利转化项目获得政策奖补收益总额的45%,发放该专利发明人的整体奖励绩效。

保障机制

(一加大转化服务资源投入

1.场地:学校为专利转化运营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支持,在省级技术转移中心场地范围内明确专利转化工作场所。

2.人员:“知识产权顾问服务团”包括3名知识产权专业教研人员,同时配备3名临时辅助人员(研究生助理),协助开展转化运营服务工作,由学校按照学生助研岗位津贴统一发放。

(二)加快推动存量专利转化

“知识产权顾问服务团”针对全校范围内已经授权的专利进行梳理,根据《福建工程学院专利管理暂行办法》与二级单位和发明人共同制定现有存量专利的转化计划。以下专利优先列入免费开放许可专利项目储备库,由学校负责处置,发明人提供必要协助:

1.发明人明确拟放弃维护的授权专利;

2.授权后连续6年未实施的专利。

开放许可(试点)挂牌期间,发明人可根据转化运用前景的实际情况申请撤回专利开放许可声明。

(三)构建多元化的专利转化模式

顾问服务团协助各个优势学科、专业团队,建立潜在专利转化合作资源库,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专利转化运营平台,开展专利挂牌交易、专利交易托管、专利在线交易、校企精准对接等运营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