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10浏览次数:4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主题教育”校发展基金专项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和推动广大教师紧密结合学校中心工作,进一步做好党的创新理论的研究阐释工作,将主题教育学习成效不断转化为发展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本领,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设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校发展基金专项研究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每个申请人限报一个课题,一个课题组的负责人和成员不能参加另外的课题,鼓励跨学科组成课题研究团队。承担校发展基金及其专项课题未结项的,不得申请本课题。
2.申请人应该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理论水平,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申请人所在单位应为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提供支持和必要保障条件。
3.申请人需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自身前期研究基础,凝炼、设计申报选题。申报选题应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可依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结合自身工作自拟题目。
二、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学校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确定,项目级别为校级科研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5万,资助15项左右。
三、项目结项
1.立项项目需在2023年12月前完成研究任务并办理结项手续;成果形式为与课题切实相关的研究报告、论文、被媒体宣传报道的经验和做法。
2.以研究报告为成果结题的项目,需提交不低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1篇及结题报告;以研究成果被媒体宣传报道为成果结题的项目,需被报道2次(篇)或以上及结题报告;以相关论文为成果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研究论文及结题报告。
3.原则上成果需标注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等相关信息。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1.请各单位于7月18日上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项申请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1份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申请人填写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项申请书》(附件2)以“申请人名字”命名的电子版和各单位《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2.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需提交2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所在单位盖章的纸质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项申请书》,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22863807
附件: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项课题指南
2.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项申请书
3.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项申请汇总表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校发展基金专项申报的通知.zip
科 研 处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