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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家精神”校发展基金专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0浏览次数:16

关于“教育家精神”校发展基金专项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弘扬教育家精神,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树立“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和抱负,进一步研究阐释新时代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的核心要义。学校决定设立“教育家精神”校发展基金专项研究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每个申请人限报一个课题,一个课题组的负责人和成员不能同时参与其他课题,鼓励跨学科组成课题研究团队。承担校发展基金及其专项课题未结项的,不得申请本课题。

2.申请人应该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理论水平,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申请人所在单位应为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提供支持和必要保障条件。

3.申请人需围绕教育家精神结合自身前期研究基础,凝炼、设计申报选题。申报选题应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可依据教育家精神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结合自身工作自拟题目。

二、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学校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确定,项目级别为校级科研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5万资助10项左右。

三、项目结项

1.立项项目需在2024年12月前完成研究任务并办理结项手续;成果形式为与课题切实相关的研究报告、论文、被媒体宣传报道的经验和做法

2.以研究报告为成果结题的项目,需提交不低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1篇及结题报告;以研究成果被媒体宣传报道为成果结题的项目,需被报道2次(篇)或以上及结题报告;以相关论文为成果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研究论文及结题报告。

3.原则上成果需标注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等相关信息。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各单位于10月25日前将《教育家精神专项申请书》(一式3份)和《教育家精神专项申请汇总表》(一式1份)纸质版报送科研处,同时将以“申请人名字”命名的《教育家精神专项申请书》电子版和以“单位名称”命名的《教育家精神专项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22863807

邮箱:skk@fjut.edu.cn

 

附件:

1. 教育家精神课题指南

2. 教育家精神专项申请书

3. 教育家精神专项申请汇总表

 关于“教育家精神”校发展基金专项申报的通知.rar

                           

                           2023年10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