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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公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4浏览次数:10

转发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公告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详见:http://www.nopss.gov.cn/n1/2024/0524/c431029-40242767.html)转发给你们。请按公告的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汇总。请各单位根据申报情况,于6月21日前将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的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

、系统提交。请上述汇总表中的项目负责人720日零时至72324:00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交至学校审核(系统状态须为提交)

三、材料报送。请项目负责人于725上午11:3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科研处,且发至科研处邮箱。

1.纸质材料:

申请书》一式3份。《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申请书》中“表14.责任单位审核意见”填好后再打印:“本表所填写的内容属实;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要的时间和条件保障,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本单位为确保课题研究顺利实施制定特殊政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课题研究全过程监督管理。” 审核日期均填写:2024年725日。

申请书》中“表15.各省区市社科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填好后再打印:“申报信息属实,同意申报。”审核日期均填写:2024年726日。

2.电子材料

“单位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其中包括: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申请word格式)。

、注意事项:

1.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参与本次申报。

2.申报今年年度项目和重大项目的申请人,不能同时申报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

3.《申请书》中间接费用至少预算总经费的5%作为管理费!

、联系方式: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22863087,邮箱skk@fjut.edu.cn。

 

附件: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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