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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福建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9浏览次数:35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福建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科资〔2024〕11号)文件精神,即日起开展2024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县域重点产业的项目,必须要有国家级或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应用数学中心和野外观测站等科技创新平台。没有平台的依托单位不能申报,平台已承担过项目没有在研的可以继续申报。

(二)拥有平台申报县域重点产业项目,不限定某个区域的平台依托单位一定要申报该区域的县域产业领域,项目依托单位只要符合附件产业重点中《福建省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白皮书(2023)》的领域均可申报。申报重点产业的项目平台依托单位,如果平台类型跟各县区产业都不相关不能申报。

(三)申报重点领域的项目,不要求一定要有平台,也可以是四个领域中有较强科研优势的企事业单位,暨高校和科研院所没有平台,但是有优势领域研究的,可以申报。如果是平台的一定要备注平台名称,鼓励优先推荐平台类依托单位。申报重点领域的项目可以申报三个类型任意一项,没有进行详细代码分类。

(四)氢能产业领域只能由福建省能化集团(福建省氢能产业联合研究院)牵头1项参与4项,其他的单位不能直接申报,若要申报需要获得福建省能化集团的推荐意见。

(五)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六)其他要求详见省科技厅通知。

二、申报流程及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 ) ─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国家科技项目备案”及对应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表、合作各方合作协议等)。

(二)申报人员务必于7月25日前在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申请书的撰写并提交申报单位,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务必于7月26日前在线完成项目审核并提交学校。

(三)各单位请于7月11日前将项目申报意向表(附件2)发送科研处邮箱,于7月30日将申请书(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和申报清单(附件3)(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科研处,申报清单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zkk@fjut.edu.cn)。

(四)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照专家评分和省科技厅下达给我校的指标择优推荐上报。提交到学校并通过评审的推荐项目,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允许退回给申报人,予以进一步修改。

联系人:林纯         联系电话:22863081

    

附件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福建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科资〔2024〕11号).pdf

附件2.2024年度福建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意向表.xls

附件3.2024年度福建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主管单位推荐清单.xls

附件4.2024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样本.doc

附件5.申报重点产业项目与平台相关性说明.doc

                                                                                             科研处

                                                                                        2024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