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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招标公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7浏览次数:10

转发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招标公告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招标公告》(详见:http://www.nopss.gov.cn/n1/2024/0826/c431028-40306326.html)转发给你们。请按公告的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汇总。请各单位根据申报情况,于96日前将《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申报汇总表》的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

二、系统提交。请上述汇总表中的项目负责人于915日零时至91724:00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交至学校审核(系统状态须为提交)。

三、材料报送。请项目负责人于91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科研处,且发至科研处邮箱。

1.纸质材料:

1721131173个选题采用线下申报,凡是申报这3个选题的课题组须准备10份纸质《投标书》。

《投标书》中“表14.责任单位审核意见”填好后再打印:“本表所填写的内  容属实;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要的时间和条件保障,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本单位为确保课题研究顺利实施制定特殊政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课题研究全过程监督管理。” 审核日期均填写:2024919日。

《投标书》中“表15.各省区市社科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填好后再打印:“申报信息属实,同意申报。”。

2)上述选题以外的其他选题均为线上申报,无需提供纸质《投标书》。

2.电子材料

单位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其中包括: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投标书》(word格式)。

四、注意事项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2.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48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投标书课题论证设计部分务必不能超过4万字,不加附件,因为超字数而影响系统提交和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4.《投标书》中间接费用至少预算总经费的5%作为管理费!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22863807,邮箱skk@fjut.edu.cn

 

    附件: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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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研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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