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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 (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1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

2024年度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已经开始。根据闽教科〔2024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及要求

1.一般项目

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2.重点项目

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优先支持服务我省“四大经济”发展且具有一定转化前景的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项目;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10万元。

3.信息化专项

根据我省教育数字化工作需要,设置信息化专项,聚焦以下研究方向:

1)基础教育:聚焦区域智慧教育创新发展、智慧校园建设应用、智慧教学平台建设应用、区域教育数据驱动深化应用、区域国产化教育教学软件替代、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教师数字化素养提升等方向。

2)高等教育:聚焦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学习环境建设、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教学创新、高校教育数据治理能力提升、国产化教育教学软件替代、网络信息安全等方向。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我省教育系统在职中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并具有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信息化专项申请人年龄可适当放宽。项目申请人可以为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2.项目申请人同期限报1项。已主持、正在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或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尚处于失信执行期的,不得申请教育科研项目

3.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申报条件。

(三)其他事项

1.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申报项目须经学院领导签字和学院盖章,不接受个人的申报。

2.初级职称的项目申请人需由一位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申请书中“七、经费预算”栏中一般项目和信息化专项总投资为1万元,“1、项目直接费”中填1万元,“2、项目间接费”中只能填0;重点项目预算安排请按实际申请金额填写。

4.各学院(部)科研秘书务必于2024925日(星期三)下班前将《申请书》一式五份(其中一份不要装订)和汇总表一式一份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到科研处自科项目管理科。以上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2863081  邮箱:zkk@fjut.edu.cn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4〕15号).doc

附件2.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规〔2023〕6号).pdf

 

 

                                          科 研 处

                                         202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