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1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5〕1 号)(详见附件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我校可作为主报单位的项目类型为: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其他部分项目我校可以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请各单位积极参与申报各类项目。
二、申请项目负责人的申报资格、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的要求;以及主持项目数的限定、研究起止时间、申报经费、申报程序等规定,均按照文件及指南的要求进行。
三、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1.为及时掌握我校今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的拟申报情况,统筹申报工作,提高申报质量,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位科研人员并于2025年1月23日前将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摸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寒假期间用印不便,以科研秘书发送的摸底汇总表邮件视为学院认可的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摸底汇总表,教师个人发送的摸底汇总表邮件不予接受)
未填写摸底表并报送而直接在网络系统上申请的项目,若在规定提交学校日期时,出现该类别已填写摸底表的项目申报数量超过规定推荐数量的情况,除特别优秀的项目或特殊情况外,原则上未填写摸底表的项目不列入推荐评审。
2.申报人员务必于2025年2月16日前在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申请书的撰写并提交申报单位,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务必于2025年2月19日前在线完成项目审核并提交学校。
3.请各单位务必于2025年2月28日下班前将项目申请书(创青、面上项目除外,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和申报汇总表(按不同项目类型分别填报,一式一份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科研处,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4.提交到学校并通过评审的推荐项目,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还允许退回给申报人,予以进一步修改。
5.拟推荐项目公示时间: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18日。
四、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2.2025年对外合作项目新增一类国际科技合作重大项目。另外我校没有产业化合作项目推荐指标。
3.省基金资助体系包括6个项目类别: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创青项目、优青项目、杰青项目、攻青项目。其中,面上项目和创青项目继续实施2023-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优先主题请选择“面上项目(高校联合)”、“创青项目(高校联合)”。已获过省基金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的人员,不得再申请省基金青年科学基金同类别或逆层次项目。
4.省科技计划项目全部采用限额申报,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和学校重点工作要求,组织项目评审推荐,对于不能及时报送申报材料的单位将不能参加学校项目评审推荐。
5.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质量,增加二级学院的主导权。经研究,决定将2025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创青项目)推荐申报名额分配到各相关学院。学校将根据各学院近三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数、近三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率和各学院摸底汇总表中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数作为主要参考依据下达申报名额。
6.各单位应认真核查并及时督促项目到期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请务必确保在2025年2月19日前完成项目结题。如不能按时结题请尽快登录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延期手续。
对于到期未验收造成影响的情况,将按照《关于加强我校承担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校科研〔2021〕21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对于通过评审拟推荐的项目,如出现擅自放弃申请等情况,将列入科研诚信问题名单予以约束。
创新战略研究项目 咨询电话:22863807
邮箱:skk@fjut.edu.cn(社科)
其他可主报的项目 咨询电话:22863081
邮箱:zkk@fjut.edu.cn(自科)
附件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5〕1 号) .doc
附件4.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厅关于印发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科规〔2024〕6号文).pdf
科研处·社科处·知识产权处
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