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09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推荐2025年度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的通知》(闽科高函〔2025〕71号)转发给你们。
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于2025年4月14日16:00将主报和协报的申报材料纸质版(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项目征集推荐汇总表和项目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信息表各一式一份)提交到科研处,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遴选推荐,逾期不予受理推荐。
特别说明:
1.由于该项目经由市科技局组织推荐,市科技局的文件尚未公布,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2.同一个创新平台限报1项;同一平台项目合作双方只能选择通过一个设区市进行申报,多头、重复申报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公立本科院校、省属科研院所作为申报牵头单位或合作单位各限报2项,共计不超过4项。
3.项目申报合作单位原则上1家、最多不超过2家,且须是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具有科技创新平台所在设区市的公立本科院校、科研院所。
4.不支持福厦泉自创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尚未验收的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福厦泉项目尚未验收的承担单位(我校二级单位)和所依托平台不能主报2025年的项目,福州市科技局不建议上述情况的承担单位和所依托的平台协报2025年的项目。若从其他设区市科技局推荐,请先联系对方询问上述情况是否可以协报。
5.平台项目合作双方负责人不得有在研(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与外单位相关联合资金的除外)或到期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联系人:林纯 联系电话:22863081
邮 箱:zkk@fjut.edu.cn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推荐2025年度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的通知》(闽科高函〔2025〕71号).doc
科 研 处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