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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科技专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8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科技专项的通知》(闽科资〔20254 号)(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项目名称:面向多模态应用场景的大模型轻量化部署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应用

依托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研发,择优支持2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300万元,项目实施期16个月。

(二)项目名称:基于安全增强型人工智能模型的网络数据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应用

依托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研发,择优支持1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项目实施期16个月。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若有合作单位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资助经费分配和配套经费筹措等。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的科技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延迟退休后的法定退休年龄。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后立项后补助项目除外)。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研的“揭榜挂帅”项目、科技重大专项专题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软科学项目、创新战略研究、STS 项目、院省合作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成果转化项目以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

(三)项目研发内容(成果转化)不得多头重复申报,不得与省发改委、工信厅、数据管理局等省直有关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资助的已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

(四)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需提供三份(含)以上与行业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已签订的项目合同作为佐证材料。合作中研发内容需与本项目研究内容相关。

(五)若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或合作单位自行解决。

(六)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58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按重点支持方向要求。

三、申报推荐数

本专项高校和科研院所每个单位最多可推荐申报2个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一)本批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710(申报截止,超过时间将不能提交申请书)。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720日(系统关闭)。

(二)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引导性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推荐意见、合作协议等)

五、评审安排

(一)请有意向申报的项目组务必于2025712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

(二)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项目评审推荐,对于不能及时报送申报材料的项目将不能参加学校评审。

六、未尽事宜请参阅附件

咨询电话:22863081     邮箱:zkk@fjut.edu.cn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科技专项的通知(闽科资〔2025〕4 号).doc

 

科 研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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