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1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近期,学校办事大厅横向科研绩效发放申请中的技术合同认定信息已完成与科研管理系统的数据关联,老师们在办事大厅提交的绩效发放申请,合同认定信息将由系统自动生成,个人无法直接修改。
请大家根据绩效发放申请表上显示的“合同认定情况”按下表分别处理,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叶老师:22863077,计财处谢炳生:22863017。
认定情况 | 处理方式 | |
通过技术合同认定 | 财务报账时无需提供技术合同认定证明 | |
政府购买服务 | 财务报账时无需提供合同 | |
未通过技术合同认定 | 如果确实属于无认定情况 | (1)非在编人员可以在日常报销发放。 (2)在编人员需等年末由科研处统一审批后发放 |
如果是已通过认定,由于科研系统认定信息录入不及时导致系统显示为未通过 | (1)与科研处叶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2863077),科研管理系统更新技术合同认定信息后,重新提交绩效发放申请表,审批通过后打印出来到计财处报账。 | |
科 研 处 计 财 处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