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24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根据福建省林业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2027 年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闽林文〔2026〕98 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 2027 年省级财政林业科技研究、科技推广项目入库申报工作,为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支持方向
(一)省级财政林业科技研究项目
1.林业科技研究:聚焦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林业装备、生态保护修复、乡村振兴等方向。重点包括林木良种选育、固碳能力提升、丘陵山地营林机械与林业低空经济应用、食用林产品与森林康养、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红树林等湿地修复、闽台林业科技合作、菌草研究等内容。竹产业、花卉产业以及林下经济产业等三方面因有其他措施的专项资金支持,不再列入2027年度林业科技研究项目支持方向。
2.林业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重点围绕松材线虫病防控创新、林业低空经济场景研究、互花米草除治区生态巩固提升等我省林业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开展攻关。攻关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3.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平台:仅限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承担食用林产品检验检测任务的机构申报。
(二)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
重点围绕林木良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花卉苗木、林下经济、竹木资源高值化利用、森林生态修复、林业灾害防控、智慧林业、生物多样性保护、退化湿地修复等领域开展新技术、新成果示范推广。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 2 年,项目成果权属必须清晰无争议。
二、申报核心条件
(一)林业科技研究、攻关项目
1.项目负责人为我校正式在岗工作人员,项目结题时年龄原则不超过退休年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2.一人限报 1 项;承担省级林业科技研究 / 攻关项目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鼓励 40 周岁及以下博士青年人才作为子课题负责人联合申报。
3.科技攻关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产学研合作项目须提交合作协议。
(二) 林业科技推广项目
1.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岗职工,缴纳社保,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正在承担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的负责人,不得新申报同类项目。结题时负责人原则不超退休年龄,无失信及科研不端行为。
2.项目成果权属清晰,技术路线可行,实施周期不超过 2 年。
3.鼓励产学研、校地联合申报,优先支持林业科技特派员参与项目。
(三) 限制性规定
1.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合同到期未通过验收的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所在学院不得申报新项目。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四)我校申报限额:科技研究项目不超过4项,科技攻关项目不超过1项;科技推广项目不超过2项。超限额将不予受理。2024 年度以来获得福建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林业类)第一完成人、省级以上林业科技创新团队可单列提名申报 1 项科技研究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林业科技研究、攻关项目
①《福建省林业科技研究 / 攻关项目申请书》;
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
③合作协议原件(如有合作单位);
④《林业科技研究项目协同创新承诺书》;
⑤科技攻关项目额外提交《“揭榜挂帅” 试点榜单配套经费承诺及开支说明》;
⑥项目经费预算。
2.林业科技推广项目
①《福建省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申请书》;
②成果技术证书或良种证书、成果授权书或合作协议原件、用地证明等佐证材料。
申报所需附件模板,请登录福建省智慧林业管理平台(https://fjzhly.e-govt.cn:18081/modules/pages/
login/mzt-login)林业科技系统下载。
四、 校内报送安排
1.各学院做好初审,对申报人资格、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严格把关。
2.纸质材料:申报材料按指南要求准备,一式 3份,请各学院汇总后于2026年9月29日上午10:00前报送科研处,逾期校内不再受理。。
3.电子版材料:申请书 Word和其他佐证材料 PDF,以 “学院‑项目类别” 命名,同步发送至科研处邮箱zkk@fjut.edu.cn。
4.校内将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届时科研处将另行通知拟推荐项目负责人,按省级申报指南要求报送全套正式申报材料。请各申报人提前筹备相关证明、协议等佐证材料,务必关注后续工作通知,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项目推荐资格。
5.自筹项目如需申报,请各学院于2026 年 11 月 10 日前报送正式申报文件至科研处,以便统一汇总,学校将于 2026 年 11 月 15 日前上报省主管部门。
6.联系人:林纯,联系电话:0591-22863081。
五、填报注意事项
1.工作总结、技术报告为项目结题的常规必备材料,不将其列为项目技术考核指标。
2.具备现场核查条件的项目,须设置现场考察的考核指标,并准备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样地调查表、实验林建设面积凭证、产品产出数量、实物样品等,保障项目可开展实地现场核查。
3.各项成果形式均需具备可落地的实物载体及对应佐证材料。例如指标为构建某体系、形成规范总结的,须提供技术规程、规范手册等实体成果载体;成果材料需由项目承担及合作单位盖章确认,或邀请同行专家出具专家认可意见,作为项目创新集成成果依据。
4.技术指标填报统一遵循表述逻辑:第一句明确写明指标核心内容;第二句说明成果提交形式;第三句列明对应的佐证材料。论文类指标严禁使用 “高水平”“高质量”等模糊描述,明确数据库收录类型(如 SCI 等)及具体篇数,不得设置区间数值(如 2‑3 篇);咨询调研报告需明确相应层级的采纳或认可证明;专利、植物新品种要区分 “提交申请”与 “获得授权”两种状态;人才培养、职称提升、面向林农及基层技术人员开展培训等指标,填报时需具体确定人次、数量。
附件:
福建省林业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7年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科研处
2026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