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2浏览次数:10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闽科协办普〔2024〕4号
福建省科协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省优秀
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科协,省优秀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福建省优秀科普教育基地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21〕17号)要求,2023年福建省优秀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期已满,为更好推动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经研究,省科协将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3年福建省优秀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二、验收形式
采取项目承担单位自行验收结合主办单位抽查验收的方式进行。
三、验收内容
根据项目任务书,对专项经费使用、科普场馆完善、科普活动开展、科普资源制作、科普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验收。
四、验收材料
(一)《福建省优秀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项目验收表》
(二)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三)项目总结材料;
(四)项目总结视频;
(五)项目经费使用相关佐证材料,包括经费决算表、会计明细账、凭证等;
(六)其他海报、宣传册、照片、视频、书籍、专利证书等成果证明材料。
五、有关事项
(一)各有关单位要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准备相关验收材料。总结材料要突出重点,有数据、案例支撑,突出项目亮点、品牌特色,字数不超过2500字;总结视频5分钟左右。
(二)请有关单位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验收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省科协。
(三)验收完成后,省科协将向有关单位反馈验收情况。
联系人:龚宽俊,电话:0591-86270636;邮箱:fjskxpjb@163.com,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73号省直东湖大院2号楼省科协(邮编:350001)。
附件:1.福建省优秀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项目验收表
福建省科协办公室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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