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22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林业局、省财政厅印发《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入库申报指南》(附件1)相关工作部署,2027年省级财政林业科技研究、科技攻关、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现已启动申报工作(申报要求最终以省林业局、省财政厅印发的正式文件为准)。为有序做好我校项目组织、审核及汇总上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限制
本次申报分为林业科技研究项目、林业科技攻关项目、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平台、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四类,各学院须严格遵守申报限额要求:
1.科技研究项目≤4项、科技攻关项目≤1项、林业科技推广项目≤2项;
2.2024年以来获福建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林业类成果第一完成人、省级以上林业科技创新团队,可单列额外申报1项科技研究项目;
3.在建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达2个及以上的学院,暂缓申报林业科技推广项目;
4.超限额申报的学校,所有项目不予受理。
二、核心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制
1.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同到期未验收的林业科技项目,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不得申报新项目,依托成果暂缓转化;
2.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科研失信、学术不端、弄虚作假、违纪违法等行为,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3.项目负责人同期仅能申报1项科研/攻关项目,原有省级林业科研项目未结题不得重复申报;推广项目负责人在研省级推广项目未完成不得新申报。
(二)负责人基础条件
1.科研/攻关项目负责人:本校正式在岗教职工,结题时年龄不超退休年龄;攻关项目需具备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鼓励40周岁以下博士青年科研骨干作为子课题负责人联合申报;
2.推广项目负责人:本校在岗参保职工,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熟悉林业相关业务,具备成果推广落地组织能力。
(三)项目实施与成果要求
1.推广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所有申报项目成果权属清晰无纠纷,需完整标注成果来源、技术水平、适用范围;
2.优先支持产学研联合、林业科技特派员参与、前期推广绩效优秀、国有林场协同合作项目;鼓励跨学科、闽台林业合作、林下经济、智慧林业、生态修复等方向申报。
三、申报材料清单
(一)林业科技研究/攻关项目
1.《福建省林业科技研究/攻关项目申请书》;
2.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产学研合作协议原件;
3.《林业科技研究项目协同创新承诺书》;攻关项目额外提交《“揭榜挂帅”榜单配套经费承诺及开支说明》;
4.项目汇总表(附件3);自筹项目需同步填报汇总表。
(二)林业科技推广项目
1.《福建省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申请书》;
2.成果技术证书、良种证明、成果授权或合作协议原件、项目实施用地证明等佐证材料;
3.项目汇总表(附件3)。
四、报送时间与提交要求
1.校内截止时间:各学院完成材料初审、汇总后,于2026年6月30日11: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校内汇总;
2.省级上报时限:全校评审后另行通知项目组于2026年7月8日11:00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科研处;
3.材料规范: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同步提交全套电子版(Word申请书和汇总表、附件扫描件);
4.申报所需各类表格模板统一在福建省智慧林业管理平台林业科技系统下载:https://fjzhly.e-govt.cn:18081/。
五、工作要求
1.严格审核把关:各学院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全面审核,杜绝虚报、造假,压实主体责任;
2.聚焦重点方向:优先围绕森林四库联动、松材线虫病防控、互花米草生态修复、竹产业高值利用、林下经济、智慧林业、乡村振兴、闽台林业合作等省级重点支持领域策划项目;
3.规范统筹申报: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项目汇总,填报统一汇总表,清晰标注项目类别、负责人信息、预算金额。
科研处
2026年6月22日